电话:0571-86166771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招聘公告

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公告

来源:余杭 时间:2020-07-04 作者:余杭 浏览量:

因工作需要,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(以下简称余杭所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特保人员,从事警戒护卫管理工作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应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浙江省户籍;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服从分配。
2、男性,身高不低于168厘米,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,体表无纹身。
3、身心健康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(无传染病、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)和工作能力。
4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学历、专业要求。
5、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录警察类或政法类毕业生、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、退伍军人、先进模范人物等。
二、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: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。
2、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收容教养、收容教育、强制戒毒或者有精神病史、吸毒史的。
3、曾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团籍、开除军籍、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,曾因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4、曾参与或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赌博、迷信等活动,或者曾参加过涉黑涉恶、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,或者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,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过认定或处理的。
5、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正在服刑的;或者因吸食毒品被社区矫治、强制隔离戒毒、社区康复或正在社区矫治、强制隔离戒毒、社区康复的或有吸毒史的。
6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。
7、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。
8、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。
9、其他不适合从事特保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标准,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,择优考录。
(一)报名
1、电子邮件报名
报名时间:截至2020年7月10日。
2、报名邮箱:zjsyhszzc@163.com,打包发送《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),以及身份证、学历及专业证书、特长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,邮件主题注明“余杭所特保应聘+姓名”。
(二)面试、体检、考察和报到
1、余杭所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筛选,对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。面试时间初步定在7月13日。
2、面试合格的,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,体检费用自理。
3、考察聘用:体检合格的,由余杭所人事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。考察方法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考察录用标准》,重点考察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,注重考察对象在疫情 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的表现情况。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。
4、报到时间暂定为7月底。
四、工作性质和待遇
1、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实行劳务派遣管理,缴纳五险。
2、提供集体住宿,统一配发服装,月薪5000-6000元。
3、戒毒所是特殊监管单位,工作时间不固定,工作时长、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,基层岗位有值班和夜班要求。
4、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,人员实行统一管理,用人单位按照个人素养能力及工作表现定期岗位轮换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报考人员务必提供真实信息,按要求参加报考,一旦录用,统一安排岗位。对弄虚作假的人员,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,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。
2、单位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观山路1-1号。
3、咨询及监督电话:0571-89382010

附件1:浙江省余杭强制隔离戒毒所特保人员招聘报名表
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微信公众号
微信小程序

ICP备案号:浙ICP备07508265号-58 网安备案号:33011002016019

ICP经营许可证:浙B2-20200349 人力资源证: 330110202105080088号

Copyright © 2022 杭聘网 版权所有

未经杭聘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

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,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按劳动法规保护自身权益,警惕虚假招聘,避免上当受骗!

用微信扫一扫